1.2022年斯诺克冠中冠奖金分配

2.奥运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制度是怎么样的?具体些,谢谢。

3.2018武汉马拉松第一名奖金

体育赛事奖金管理办法_体育比赛奖金如何纳税

北京马拉松分为全称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奖励不同。

全程马拉松中,凡参加北京马拉松比赛者赛前均发参赛T恤(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北京马拉松全程者发放保温膜、完赛包、完赛奖牌。

半程马拉松中,凡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发参赛T恤、盛衣袋、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者发放保温膜,凭两块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

马拉松完赛运动员于赛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成绩更好的会获得相应更好的奖励。

扩展资料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8、孕妇。

参考资料

北京马拉松-百度百科

2022年斯诺克冠中冠奖金分配

俄罗斯世界杯各支球队已经悉数亮相。新税者大胆预测:西班牙、巴西最有冠军相。

看完世界杯,来聊下个税改革及世界杯的“税”事。

一、世界杯中奖要交多少个税?

此次个税草案对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仍用分类征税模式。税率仍为2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奖金就是偶然所得。

根据财税字〔1998〕12号文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个税按单次中奖计算。

个税计算:

1、如果猜中冠军是巴西最终得奖5000元,未超过10000元,免征个税,可拿5000元。

2、如果1奖次全中100000元,超过10000元,全额征税,税率20%,应交个税:100000*20%=20000元,可拿80000元。

二、起征点再提高对球星影响。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工薪阶层受益显而易见,但是最高税率45%没有调整,相对球星动辄上百万的高收入,缴纳个税基本没有影响,所以最新人大代表又在呼唤调低最高税率了。

三、是否考虑个人按年自行申报和家庭合并缴纳?草案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并在原先可扣除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球迷朋友们今年要记得保存好这些项目的及收据,到时可以扣除。但这种情况下收入来源如何合并,是个人自行合并?还是发放单位代扣代缴时合并?无论如何改革将有利于提高个人幸福感。

四、世界杯“税是税非”

1、增值税。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

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因此在我国举办球赛的门票收入属于文化体育服务,因此体育赛事播映和体育比赛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对体育**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企业大型体育场馆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第三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开放、达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有关规模规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游泳馆、跳水馆(观众座位数15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

3、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省级人民、院部委和中国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规定外,对于其他单位向运动员支付的

奖金及其他奖赏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项目,按20%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奥运获奖运动员的奖励制度是怎么样的?具体些,谢谢。

你好!

冠军:15万英镑; 亚军:6万英镑; 半决赛:3万英镑; 二轮(小组决赛):17500英镑; 首轮:12500英镑。 本届冠中冠赛奖金总额达到440000英镑,此项赛事也是只有奖金,没有积分。

2018武汉马拉松第一名奖金

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经过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中走过来的,承如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在不断进步,制度也要相应跟上时代进步,跟上体育发展的需要。

当初国企改革要经历政企分离、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一样,体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处于一个全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连续不断地进行,控制矛盾产生和积累的最小量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短期创新抓住焦点

短期的改革与创新有两个焦点:一是举办本国大事——北京奥运会,一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前者为重中之重,后者为民心所系。这是两件很透明的具体的实事,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举办,如果仅仅是借鉴外国经验,其结果难以超越平庸;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先进。因此,这两件大事应该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小康、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较高层面来进行综合的深入探讨。

1. 重中之重——奥运会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

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认为,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独一无二,意味着必须创新。

“举国体制”的最高目标瞄准的是奥运会,而奥林匹克不是工具而是GAME,是游戏,是玩具,是欢快交流的盛会。它在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曾一度沦落为工具,但在理性和功利的冲突中很快挣扎出来,摆脱阴影,成为人类最庞大的文化“玩具”。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任何运动会都应该是大众的节日,都是纵情发挥创造力的场合。

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集中了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和13亿欣欣向荣的人口,无与伦比的必然造就一届十分出色的奥运会。要办得出色就必须创新,但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我们集中全力去追求2008年奥运会金牌的数量,这是必须的。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哪怕夺下全部金牌,也不能与出色的奥运会画等号。

2. 民心所系——大众体育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尚在摸索之中

体育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征,这是教育文化领域共同存在的状况。中国体育在极度辉煌后,惯性运行力很大,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体育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松后紧、迟发先至,把握从微观到宏观,从点到面的增量过程,从制定改革战略、承担启动期要付出的克服阻力和失败风险的成本、有效保证运作的连续性等动作上,表现出体育体制内在功能的渐变。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有序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要取得明显成效。

全民健身已经颁发有10年之久了,但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体制,没有一套统一推行的标准,这与中国地广人多,各个地域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状态不无关系,而且运行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群众体育之所以是软任务,是因为没有硬指标,也无法强制执行。

制度创新的总原则就是要通过彻底实行管办分开,政事、政企分开,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办向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管直属企事业单位向管社会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打破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职能形象,从办体育的繁杂活动中解脱出来,建立“有限责任”,切实担负起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投入机制方面,也应进行改革。未来财政将主要指向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根据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进行投入,重点用于加强大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要转变对公益性体育的投入方式,促使形成良性的管、办运行机制,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中期创新面向体制

中期的改革与创新必须面向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受部门体制、财政体制、人事劳动制度、政治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制约,步履艰难。没有人能够承担因改革失利而带来的金牌减少的后果,更没有人愿意背负影响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指责。因此,中期的改革与制度创新应该放在2008年以后,遵照“小、大社会”的改革思路,真正变办为管——主要从高度集权的竞技管办垄断制度入手,以真正发挥社团功能为突破口。设想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简政放权,促进中华体育总会和国家奥委会的职能化

(1)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八),“要明确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检查各司局的设置,主动放出具体操办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主动精简与合并目前职能模糊不全的机构,再次缩小非管理职能的编制;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

(2)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九),“利用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组建实体化的常设机构,成为直属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国家奥委会负责执行奥运项目的国家金牌购,垂直管理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直至高水平运动俱乐部、奥林匹克训练营,充分凝练和继承旧体制的优势,形成奥运“”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转型。

(3)近年来有学者建议:中国奥委会主管全国性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中华全国体育总局主管全国性非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对行使对各运动项目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控权。这在理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协进会”那样的一个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社团。

体育总会可以在中国奥委会之上或之下,负责各种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扶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把体育划归文化产业的导向进行制度创新,在休闲活动中拓展体育产业的空间;增加和完善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中央级社团机构和网络体系,承接诸如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小城镇及农村体育网点的具体建设工作,真正把大众体育抓起来。

2. 撤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进单项运动协会的法制化

行政手段是体育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是这些机构拥有的法定权力,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的权力、编制和规划的权力、检查和评估的权力、预算拨付的权力、人事调动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等。这一指令性手段的特点是指挥有力、时效性好,但运用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要求体育下放权力,陡然转轨可能遭到原体制利益集团的抵制,加大改革成本。因此,用了设立各项目管理中心的缓冲办法。但是,目前的机构仍然只是过渡性的,不能使其固化。在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后,改革的过程不能过长的滞留,以避免改革前期的动力变为改革后期的阻力。管理中心应彻底放弃依赖的思路,转为完全的社团实体。

1994年,国家体委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至此,体育体制改革似乎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但实际上更具有管办混杂的官民二重性,有人称“怪胎”,有人称“毒瘤”,摒除感彩可以看出,这在体育改革之路上又多了一道新的制度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的投入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稳定,推出购举措,明确投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奥委会拨付经费,实行“购”制,各协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项目资金,签订产销合同,委托生产金牌。

改革多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仍然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悬空,因此不能依法管理。尽管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就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种体育协会、运动协会的作用,并提出了运动协会的六项主要职责,但是这样自上而下的号召是没有基础的,浮在空中无法落实。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来自上面的精神,同时也是集中了群众智慧和基层呼声的举措。实践多次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积极性的创新,只有获得了多数人认可的改革,方能真正实施并取得实效。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向上交差,改革的有效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自下而上。改革的技术路线应该自下而上,改变过去协会只对上负责,应代表全体成员利益,通过增强会员实力自下而上地增强协会实力。

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分步实施转企改制,把各省、市的体工队改为俱乐部,国有资产改为股份,吸引社会资金。国有资产用折算入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二十),“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应特别考虑由协会负责在选材、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运作系列中同步改革;可考虑先在国内大赛中试行单项协会全面介入,2010年广州亚运会推行,平稳与国际接轨。

3. 扶持民营体育产业扩大改革发展领域

吸引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推行股权制扩展民营化,促使俱乐部实体化。目前在篮球和兵乓球上已经开始了推行俱乐部,而且经过了这几年的实行,情况是良好的,也从中解决了负担问题,一切都靠市场来调节。推行还在继续中,使一些运动能够和市场结合,配合与商业化,也能更好的带动民众关注体育运动。

(1)首先,管理部门的放权,放权的关键在于国有体育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通过设立与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分离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清楚界定国有产权的基础上,第一步要下放的就是国有体育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直接管理的体育资产授权体育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单位法人的地位确立后,就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实体,拥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自主权和收益分配自主权,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体育产品生产,不再无偿调用体育企业的人财物和产品。

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体育场馆设施的产权改革就成为当前微观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践来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资本运作,是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一是为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创造平等机会,既有利于激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也能够直接改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二是面向市场运用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置换、公开拍卖、出售转让等各种资本运营的手段和方式,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多样化的企业体制。在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鼓励国内外民营企业进入政策允许的体育产业领域,最终形成多元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除了产权所有人的多元化,还可鼓励投资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产业的制度创新需要三权分离:

所有权——国有

管理权——社团

经营权——公司

(2)实施操作系统发育不足,无基层的功能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微观障碍。基础的细胞性质的改革特别重要。如高校办运动队提出多年,以前主要是场地设施条件不具备,现在许多大学新建的体育场馆已不逊色体工队,有条件大力发展学校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应用各种手段调动学校生产体育准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地方体育部门办的运动技术学院,要与体校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生存发展的方式,体工队改制仍然要走俱乐部实体化的道路。

淡化发展高水平竞技运动官方色彩,改变体育管理部门高度垄断具体操办的方式,把精英选手的集训制改为选拔制,真正打开社会办体育的入口;各省市的专业队逐步改制为俱乐部,依托训练基地和学院完成实体化;一段时间稳定投入,国家以固定资产入股,建设股份制俱乐部: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改制,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以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照国营企业改制,取多种形式改制重组。

(3)制定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体育俱乐部通过利益排他机制而取得共同利益的自愿组合,既可以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方式经营,也可以用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体育俱乐部是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参与等体育准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可以是多元主体,包括在内的多元主体。鼓励各企业和俱乐部办运动队,部分市场成熟的项目职业化并成立行业联盟。根据WTO精神,外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参赛办赛,因此体育市场的行业垄断形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借我国首次在首都以外举办亚运会的时机,试行各省市高水平俱乐部精英运动员进行国家选拔和参赛的新制度。

由于“十一五”期间有奥运会、亚运会举办等特殊情况,改革的措施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在国内各地比较而言,从广州开始局部试点较为适宜。2005年开始,广州市体育局可在单项协会主办赛事、以基层体工队改革为俱乐部制以及与运动院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大胆尝试新模式,争取在亚运会举办时能检验有关制度创新的成果。

“举国体制”是中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效益,成为许多国家羡慕的摘取金牌的最佳途径。这个体制是特别适用与发展中国家快速提高竞技水平的“软件”,目前属于功能强大的高版本而没有必要立即与国际全面接轨,置换为发达国家的自由自主型的训练模式。换言之,“举国体制”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唯一的前提是它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走出急功近利陷阱,建立远大的体育理想。

对“举国体制”这样一个经过半个世纪巨大投入而至今仍然在国际体坛发挥巨大威力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体系,正如所谓的“两弹一星”和许多国营大型企业,还将在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上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它是经济的产物就弃之若蔽履。何况经济的产物,并非都一无是处,经过改革也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去生存。对于几十年形成的庞大体系,改革虽然艰难,但比起其他领域如国营企业的转轨,“举国体制”却要轻松多了,其经历的波折和付出的机会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举国体制”不能扔掉,但又非改革不可,必须使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对其改革既不能脱离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所以,唯一的出路还是认真进行内部的改革,脱胎换骨,实现体制创新,打造一个新体制。

这一体制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大众体育,还是在竞技体育,无论运动训练,还是运动竞赛,无论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要像张开的双手承接社会的各种积极性,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在调整后的国家行业分类中,体育被归入文化产业,原属于体育的所谓“体育”“休闲、健身体育活动”,被划入文化产业之中的“休闲健身服务”行业,与特指专业竞技运动的体育行业分离,成为与体育并列的分类。这也正预示了我国体育回归文化本位的未来走势。体育体制更应尽早应变,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中国体育长期的改革与创新目标,已经初步有了个雏形的形成。中国体育已经走过曲折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认识体育的文化本位和普世性原则,呼唤已经模糊的理想和信念。乘着中国体育走向2008史无前例的巅峰之际,我们绝不错失良机,重新树立起具有灵魂性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形成新的完整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理想的指引下,走向绚丽的终极目标。

2018年武汉马拉松比赛已经开启了报名模式,很多日夜跑步的生灵内息满满的自信和期待,在这万众瞩目的时刻可以展示自己的练习成果,最好还是拿到奖励才行,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武汉马拉松第一名奖金一览。

第一名奖金多少钱:

20000元人民币

下面是具体的奖励机制:

(一)马拉松项目名次奖,前八名以枪声成绩进行排名:

(二)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前八名以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

(三)中国籍选手特别奖:

凡参加本次马拉松比赛的中国籍选手,录取男子和女子前八名给予奖励,前八名将按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见下表:

(四)上述各项奖励,按较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

(五)破赛会纪录奖:

男子全程:2:11:15(不含)以内,奖励10000美元(只奖励第一名)。

女子全程:2:26:08(不含)以内,奖励10000美元(只奖励第一名)。

半程马拉松不设置破赛会纪录奖。

(六)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奖金(名次奖、破赛会纪录奖)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七)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要求对应发放。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问题后再行发放。获奖选手请携带本人有效明到奖金发放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发现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八)中国选手获上述奖励均按比赛当日汇率发等值的人民币。

(九)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由于参赛服制作工期长,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盛衣袋、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手册。

(十)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所有项目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十一)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2018东风雷诺武汉马拉松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湖北省体育局、武汉市人民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武汉体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运营单位

武汉汉马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4月15日在武汉举行

五、竞赛项目

马拉松(42.195公里)、半程马拉松(21.05公里)、13公里跑(约13公里)

六、出发时间

2018年4月15日上午7:30

七、马拉松比赛路线

赛事起点汉口江滩一期门口,比赛路线沿途经过江岸区、江汉区、_口区、汉阳区、武昌区、东湖风景区。

马拉松终点武汉欢乐谷;半程马拉松终点湖北省图书馆;13公里跑终点辛亥革命博物馆。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大众选手须正确佩戴本届赛事号码布,至少在赛前6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特邀选手须在赛前40分钟到汉口江滩一期门口专门检录区进行检录,并须出示或护照原件。

(三)起跑顺序:按特邀选手、马拉松选手(按号段分区站位)、半程马拉松选手、13公里跑选手顺序延后排列。各项目起点距前方方队10米。

(四)发令:本次比赛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用感应净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项目比赛的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和各项目终点设有感应计时带,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通过各项目所有的地面感应计时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本次比赛用一次应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六)关门位置和时间

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限时对社会交通进行滚动封闭。比赛路线各段专设了赛时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后,相应公里点的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相应项目的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七)存取衣

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到达终点后,请到指定区域凭相同的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5:00前(半程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2:0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一周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一周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八)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1、饮料、饮水/用水站:自起点开始大约每5公里的间隔距离设置一个饮料/饮水站,两个饮料/饮水站中间设置饮水/用水站。

2、能量补给站:在比赛沿途的12.5公里、17.5公里、22.5公里、27.5公里、32.5公里、35公里、37.5公里以及13公里跑、半程和全程终点处设置能量补给站。

(九)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沿途(沿马拉松路线每2.5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中止选手继续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3、组委会在赛道前半程沿途每100米设置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赛道后半程沿途每50米设置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组委会在起点、沿途赛道(起点至5公里每间隔1公里、7.5公里至40公里每间隔2.5公里)及各项目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为保护环境,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箱、垃圾袋内。

(十一)本次比赛将按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十二)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2018东风雷诺武汉马拉松参赛手册》。

九、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马拉松年龄限20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13公里跑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3公里跑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三)报名缴费办法

1、马拉松限报8000名、半程马拉松限报8000名、13公里跑限报8000名。报名人数超出限报名额后,参赛资格获取将用抽签办法确定;

2、所有参赛选手,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马拉松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获得参赛抽签资格。未中签选手将在抽签结果公布后,在一定时间内,退还缴纳的报名费用。具体详情参见发布的《2018年武汉马拉松赛报名须知》;

3、抽签结束后,组委会将为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进行配号,待配号工作截止后,参赛选手可登录武汉马拉松查询参赛号码;

4、参赛物品领取: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请按规定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赛前在发布;

(四)报名费

1、中国籍报名者(含港、澳、台):马拉松每人150元人民币;半程马拉松每人100元人民币;13公里跑每人80元人民币。

2、外国籍报名者费用按照等值人民币换算美元。(汇率以报名前一天汇率换算)

3、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十一、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武汉马拉松比赛资格、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年龄或虚身份报名;

2、参赛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或2枚以上计时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及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武汉马拉松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9、私自涂改、遮挡和转让号码布;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1、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其中,利用虚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武汉马拉松终身禁赛。

十二、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需责任自负。《人身保险说明书》请在赛前登录武汉马拉松官方网站查阅。

十三、武汉马拉松赛组委会

1、联系电话:027-88712799/027-88712733(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6:30)

2、咨询邮箱地址:ly@wuhanmarathon.org

3、武汉马拉松官方网站:.wuhanmarathon.org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