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伦敦奥运羽毛球消极比赛_排练规则改变造成的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消极比赛吗
1.羽毛球运动员为什么消极比赛
2.羽毛球女双消极比赛违反奥运规则吗?
3.伦敦奥运羽毛球赛制详细解释
4.“消极比赛”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消极比赛?
5.关于羽联修改制度,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消极比赛的议论文
6.谁能帮我解释解释 伦敦奥运会 女双羽毛球 消极比赛 的事怎么回事
因为被伦敦奥组委判定为“消极比赛“而被取消参赛资格。
详细经过:
北京时间2012年7月31日,2012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比赛进入小组赛最后一轮,作为夺冠大热门的中国选手于洋/王晓理爆冷输给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比赛结束后,输球的于洋/王晓理并没有沮丧,因为她们避开了另外一对女双组合田卿/赵云蕾。然而这场涉嫌让球的比赛最终引起了国际羽联的注意,国际羽联宣布将对中国队的行为进行调查。为了避开提前与本方队友在淘汰赛中相遇,女双A组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与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以及女双C组的韩国组合河贞恩/金旼贞与印尼组合波莉/乔哈里,都选择了消极对待比赛。这四对组合在场上缺乏斗志和求胜欲,击球不是下网,就是出界。两场奥运级别的对决,水平却还不如业余选手。
处理结果:
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河贞恩/金旼贞与印度尼西亚选手波莉/乔哈里涉嫌放 水,被伦敦奥组委指控为“消极比赛”。
伦敦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国际羽联召开了听证会。经过反复商讨和确认,最终伦敦奥组委做出了取消这四组、八名运动员参赛剩余比赛的决定,并将其逐出了奥运村。
羽毛球运动员为什么消极比赛
北京时间8月1日消息,当于洋15万和王晓理15万被取消奥运资格的消息传出,几乎所有中国球迷都是一片惊愕之声,对于于洋和王晓理的这块双打金牌,中国代表团早就把它纳入了夺金的当中,可因为消极比赛被取消资格的这个意外,却让一切都像是个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
在31日的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微博)女双小组赛A组最后一场比赛中,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以14:21和11:21“爆冷”不敌韩国组合郑景银19/金荷娜19,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都没有想到。
当于洋和王晓理走出温布利体育馆的时刻,现场近6000名球迷向他们发出了刺耳的嘘声,在这对战无不胜的双打组合的职业生涯中,这样的场面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作为职业运动员,我们很无奈。但我们要拿好的成绩,所以我们要保存体力,希望接下来的三场比赛中发挥得更好。”赛后,于洋的一句无奈已经承认了他们并没有在这场比赛中拼尽全力,但至于原因,恐怕远没有那么简单。
按照规则,如果A组的她们战胜郑景银/金荷娜,将夺取A组小组第一的位置。这样的话,她们就与田卿14万/赵芸蕾14万被分在了淘汰赛同一个半区,也就是说在决赛之前中国队将很有可能提前“自相残杀”。当然,这样一来的话,中国羽球女双就无法实现包揽金牌和银牌了。
以输球的方式来保证中国军团能够多拿一块奖牌,相信这样的决定绝不是于洋和王晓理两名运动员能够决定的事情,作为一对配对两年来几乎没有品尝过失利滋味的组合来说,在奥运会的赛场上吞下一场失败绝对是令人痛不欲生的经历,更何况是这样输球,简直可以算是职业生涯中的污点,可作为一名运动员,她们为了某些“集体的利益”又只能选择服从。
从这一点上看,于洋在赛后接受访时说的无奈,绝不仅仅是“保存体力的无奈”,还有“为什么要输球的无奈”,还有“不得不输球的无奈”。
一位英国的现场观众在赛后激动地说:“双方在国际水平以下,简直是训练的水平,这对其他选手是不公平的。中国是体育大国,应该给其他队伍做个榜样,在赛场上应该代表中国的形象。”
也许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但仔细想想,一个体育大国是否应该用输球的方式在奥运赛场上去“争夺”更多的奖牌呢?
这个时刻,相信心里最难受的就是于洋和王晓理两个人,因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她们本来很有可能在几天之后站在奥运会金牌的领奖台上。过去四年的努力,在这一刻就这样化成了泡影。
羽毛球女双消极比赛违反奥运规则吗?
为了避开下一轮强劲对手、避免提前遭遇本国对手,以此来选择下一轮的对手。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羽毛球双打比赛中,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韩国组合河贞恩/金旼贞、印尼组合波莉/乔哈里,都选择了消极比赛。原因是中国另外一对组合田卿/赵芸蕾早前在小组赛最后一轮中意外输给了一对丹麦组合,只能以小组第二名出线。一旦于洋/王晓理在自己的小组以头名出线八强,两对中国组合就将被分在一个半区,提前在半决赛相遇。而郑景银/金荷娜如果以小组头名出线,甚至会和强劲的中国队相遇。两队组合都想输掉比赛,就有了这么一场消极比赛的出现。
由于这四对组合缺乏斗志和求胜欲,在场上失误频频,击球不是出界就是下网,比赛时温布利体育馆内嘘声四起。与往常比赛结束时不同,本场比赛之后观众没有送上掌声,而是震耳的嘘声。世界羽联纪律委员会认为这8名运动员违反了世界羽联的运动员行为条例第4.5和4.16款,即“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和“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2012年8月1日,这四对组合被世界羽联取消了奥运会资格,并没有被以更加严厉的方式驱逐出本届奥运会。
伦敦奥运羽毛球赛制详细解释
在31日的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女双小组赛A组最后一场比赛中,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以14:21和11:21爆冷不敌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由于双方在场上失误频频,击球不是出界就是下网,比赛时温布利体育馆内嘘声四起。
大概原因就是这次有小组赛,所以双方都希望不和自己的另一对选手分到一个半区。那么这算是违反奥运会的规则吗?
先不说别的,就说规则。
根据世界羽联(BWF)的《羽毛球规则手册II》(Handbook II - Laws of Badminton and Regulations )中Section1B,附录4:《运动员行为守则》(PLAYERS’ CODE OF CONDUCT)中4.5条规定:
“没有用全力比赛”,即没有尽全力赢下比赛(Not using one’s best efforts to win a match.),也算是一种犯规(Offense)。
而根据Section1A《基本比赛规则》中第31.4条规定,如果选手有违反《行为守则》的违规行为,当值裁判应该向世界羽联提交一份报告。
但在附录11《犯规和处罚》里面,没有详细提到违反4.5条应该怎么处理。
所以,消极比赛是违反世界羽联规则的,但是具体算不算消极比赛,怎么处理,还是得世界羽联说了算……
(其实如果没有小组赛,不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参考资料:
备注:部分答案来自于果壳网用户“食人妖萨满”对“羽毛球女双消极比赛违反奥运规则吗?”的回答。
资料:://.guokr/question/298427/
“消极比赛”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消极比赛?
伦敦奥运羽毛球赛制是小组赛+淘汰赛:
即16名参赛者分成A、B、C、D四组进行小组赛,小组前两名晋级。小组赛结束得出8强,进入淘汰赛,上半区 A组头名对B组第二,B组头名对A组第二,下半区C、D组如此类推。
为什么会有消极比赛出现呢?因为,比如A组有一队中国队员,B组也有一队中国队员,A组的队员确定只能排在小组第二位,那么B组的中国队员为了不提前和自己队友相互厮杀,一定不能排B组第一,所以消极比赛,输了一场或者两场排到小组第二,这样就避开了两队中国队碰面的可能。
关于羽联修改制度,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消极比赛的议论文
根据官方的解释,消极比赛的含义如下:
指竞技比赛中,对战一方或双方为了特定目的而违背求胜原则的行为,是一种利用规则策略性的不道德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在日常的比赛或者竞争中,不管是对手还是自己队员为了输掉比赛还是礼让对手,做出的一些故意犯规或者丢分的现象,一旦被裁判和观众发现,都是算作是消极比赛。
而消极比赛在很多竞技体育中都有看到过,不管是足球,篮球,羽毛球,还是乒乓球等运动中,运动员因为情绪或者对手的原因,会选择这样一种行为来对待比赛。
在世界性的运动比赛中,也有消极比赛的案例,比如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中,羽毛球比赛中中国队为了让另一队队员出线,不想与自己的队友成为对手,在和韩国队的比赛中决定消极比赛;而对面的韩国队也是为了让自己出局,避免下一场比赛和自己同国家的队友一起比赛,也是在这场比赛中消极比赛。两个队在比赛中频频出现一些故意丢分,和非常规的操作,导致失误频频,引起了观众和裁判的不满,最后导致了这几名运动员的取消比赛资格,这对他们运动生涯中是记上了黑色的一笔。
我们知道,在比赛和体育竞技中,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实力,去和对手进行公平的较量才是对于比赛和运动最基本的尊重。体育也是竞争,一旦你失去了好胜心和求胜心,那么这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这种恶劣的行为在任何比赛中都是不被允许的,而对于运动员来说,这种消极比赛的态度是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一旦被发现,除了取消比赛的资格,在今后的训练和比赛中,都会失去掉很多的机会,更是对喜爱自己的粉丝的不负责。本质上说,消极比赛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谁能帮我解释解释 伦敦奥运会 女双羽毛球 消极比赛 的事怎么回事
伦敦奥运会消极比赛后,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于近日首次公开表态。他表示,消极比赛并非是自己的战术布置,而且国际羽联的处罚太过草率。并用“金牌是竞技场上的唯一标准”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众所周知,这些年来波叔的眼里没有旁物只有金牌,不过这次面对媒体面对大众他竟能如此理直气壮,从话语中丝毫看不出任何代表羽毛球队承认错误的迹象……难道包揽所有金牌真的可以掩盖一切违背奥运精神的丑恶现象吗?你认为并未受到处罚的李永波字字有理吗?
看了李永波接受央视的访谈内容,说实话我心里感觉真是五味杂陈。其实很多东西波叔未必不知道,很多道理波叔也未必不懂,很多事情波叔更未必不想不做!只不过在当下我们现有的体育体制和环境氛围下,一些改革确实感觉太难太难。拿了冠军挑刺,没拿冠军更挑刺,或许你永远无法感受波叔那个位置的风口浪尖……波叔能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坐着,对上对下都要负责,不容易啊。羽毛球比赛规则确实有漏洞,波叔所说的话有一定道理,只是这是谁的理,你我他认不认这个理?没有处罚李永波,他就有理了么?处罚了李永波,他就没理了么?凡事咱都得讲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在我看来,1、别人偷驴,咱不能跟着拔橛;2、既然说好了要负责任,就不能黑不提白不提;3、向前看没问题,但必须“向前上方看”,否则,争议永远不会消失!
其实说到底,波叔之所以如此理直气壮,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个——真正养活羽毛球队的,也就是其衣食父母并不是观众,而是国家体育总局。因此以波叔为首的羽毛球队只需要服从总局领导的安排,所做的一切只需要让总局领导满意,球队的生存、发展乃至壮大就没有任何阻碍!然而观众的感受、观众的情绪,根本左右不了球队的命运,甚至可有可无,因此在他们眼里,当然可以将这一切忽略!波叔是体制内的“产物”,自然要始终维护体制的正当性,否则他将不可能继续在这个圈子里生存下去!所有体制内的人都要遵循这个原则,因此类似消极比赛这种无视观众存在的丑恶现象频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怎么办?我们只能根据原因找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让观众真正成为这项运动发展的衣食父母,才能让每一个上场的运动员都能拿出对得起观众的表现,才能真正从根上杜绝消极比赛。从当下的发展形势出发,这实际就是让我们大力发展职业联赛,发展名副其实的真正意义上的职业联赛。走好这条路,便能顺利杜绝消极比赛等丑恶行径。不过现实是残酷的,要想真的搞好职业联赛需要很多的条件,也有很多的制约因素。以目前我国的职业体育发展现状来看,毫不夸张地说,咱们没有一个真正意义的纯职业联赛,大部分都是伪职业联赛。试想一下,连足篮排这类热门项目的职业联赛都没有搞好,我们又怎能指望羽毛球的职业联赛能一飞冲天呢?
事实上我觉得并非所有项目都适合搞成职业联赛的形式,也并非所有项目都只有搞职业联赛才能壮大这一条路,我们更应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细致分析该项目在中国具不具备办职业联赛的各种条件,分析过后再去定夺,才不会像当下如此盲目!羽毛球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体制内的老一套思想充斥其中,把职业联赛弄成了半吊子,弄成了四不像,弄成了似是而非,如此不按照规律发展,怎可能杜绝消极比赛?我觉得羽毛球要想在中国真正办起有规模的职业联赛,难度极大,因此如果依然抱死这条路不放手,只能说,彻底根治消极比赛,任重而道远啊!
从能力上说,李永波自然是无可非议的好教练,但在举国体制的熏陶下,其多年坚持贯彻的唯金牌论思想,确实已经不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了。运动队的发展壮大,也早已过了过度依赖组织、依赖领导的时代,回归市场、尊重普遍价值规律才是正道!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拿再多的金牌有啥用?老百姓的体质,青少年的体质搞不上去,一切都是白搭。举国体制的实质性改革,请快点到来吧!
这种比赛规则存在漏洞,明显是不合理的,无法避免同一个国家的对手相遇,也就无法避免消极比赛。取消比赛资格这种手段太过于低智商了!!!
我觉得增加一条规则就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了。即:在一场比赛中,赢的队伍有权利支配本轮比赛积分,可以把积分留给自己,也可以扔给对手。
这样做的好处有:1、不怕潜规则。在全世界都在看的比赛中,你要是敢把积分随便给别的队伍,那就别回国了。 2、提高比赛的战略水平,而不是仅限于战术。积分支配权可是好东西啊,用得好你可以让对方的几个队伍自相残杀,也可以避免自己这边提前相遇。这时,一场比赛的得失就会和另一场比赛紧密相关,而且可操控性更强。 3、提高队员比赛的积极性,全力打球,让比赛更精彩。不管你想不想要积分,你都要把支配权抢到手,这样一来就不怕有消极比赛了,观众可以大饱眼福。 而且就算是本国队员相遇,你也可以尽情发挥,就算是由于教练安排,使你不能拿积分,但你赢得比赛照样证明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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